不能。分公司和總公司簽合同,相當于總公司為分公司制定了內部規則,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獨立法人,只是總公司的分設機構,權利義務還要總公司承擔,分公司在總公司授權范圍內可以對外簽訂合同。
子公司有權簽訂合同嗎
1.子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子公司一旦經過工商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同時也是對外公示了其作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具有的合法經營權。2.而合法經營權的具體體現形式就是子公司對外可以以自己名義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相關的商事活動。子公司以其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時,基于其合法經營權已經得到法律的認可,子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只需加蓋子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個合同都必需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實質上是削弱了子公司實際經營活動中組織機構的合法經營權。
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具有效力嗎
與分公司簽訂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分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只要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沒有必要每個合同都要到總公司加蓋總公司的印章。
同一總公司下分公司之間能否簽訂合同
同一總公司下分公司之間能否簽合同要根據情況而定。一般只有經過工商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的分公司才有合法經營權,對外可以以自己名義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相關的商事活動。沒有營業的執照的分公司不能簽訂合同。
外商投資企業能與內資公司合并嗎
外商投資企業能與內資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風險提示:公司合并的具體流程如下:一、合并各方要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二、通知債務人并公告。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這里的債權人是已知債權人。對于未知債權人或難以通知的債權人,法律規定要自作出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報紙上進行公告。三、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公司合并導致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簽訂合同時區分子母公司或者分公司如何區分
簽訂合同時區分子母公司或者分公司的方式有:1、驗看營業執照:母、子公司為法人營業執照,而分公司為營業執照;2、責任承擔:簽約主體為母公司或分公司的,母、分公司承擔連事責任,風險最小,一般情況下有履約實力就可簽訂;對方為子公司,則母公司一般不承擔法律責任,簽約時首要考慮子公司的履約能力,而母公司的履約能力不考慮。風險提示: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性質,只是在重大決策上受總公司約束,其成立的流程和注冊新公司是一樣的。有獨立的公司名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公司章程等。需要按照規定進行相關資料以及信息的提交。其次就是在進行出資的時候,股東可以以貨幣或者實物等有價值的資料進行出資,但是需要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資產的核算。 該內容由 陸洋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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