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不算違約,除非你拿出他不交物業費影響你的居住的證據來。這個物業費本身和你無關,也無須你交付,如果因為他沒交物業費而影響你目前的居住,比如物業不斷地向你索要,影響到你正常的居住使用房屋,如休息和工作等等,或者斷水斷電等其他情況,那么房東屬于違約,你完全可以按合同約定追究他的責任,包括你可以退房并要求他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筑區劃內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并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于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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