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物業費再交房的要求屬于違約。物業服務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雖有聯系,但非同一法律關系。開發商無權將業主需要與物業公司洽談才能確定的物業服務合同內容作為交房的前提條件,雙方應當嚴格按照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履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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