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鑒定人(傷者)需要攜帶交通事故認定書、傷殘鑒定委托書、住院治療記錄和身份證明,到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等級、二次手術費用、誤工費用、營養期限、等相關項目的鑒定。
其次,傷殘評定機構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中心,現實中一般是由交警部門或律所、法院委托。
交通事故鑒定程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鑒定程序是這樣的:1、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攜帶受害人身份證、交通事故認定書、入院記錄、出院記錄、病歷本、疾病診斷證明書等材料向司法鑒定機構提出申請。2、司法鑒定機構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如果受理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然后出具鑒定意見書。
交通事故鑒定程序是怎樣
發生交通事故后,需要進行車輛損失鑒定的,一般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經檢驗、鑒定后,委托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鑒定。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鑒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后7日內作出鑒定結論。
3、當事人對經確認后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書》后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鑒定;并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后生效。
交通事故的鑒定程序是怎樣?
首先,被鑒定人(傷者)需要攜帶交通事故認定書、傷殘鑒定委托書、住院治療記錄和身份證明,到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等級、二次手術費用、誤工費用、營養期限、等相關項目的鑒定。
其次,傷殘評定機構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中心,現實中一般是由交警部門或律所、法院委托。
交通事故鑒定程序怎樣
交通事故鑒定程序一般是指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傷殘鑒定,受傷人員的傷殘鑒定需要通過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所進行傷殘鑒定來確定。是否評定為傷殘,需要根據傷者治療終結后的功能喪失等情況進行評定。根據不同的傷情進行法醫鑒定的時機會有所區別,但是大部分傷情都應在傷后三個月進行鑒定,涉及到腦外傷,疤痕整容治療費等鑒定,需要在傷后六個月進行鑒定。鑒定機構的選擇一般由交警或者法院指定或者傷者自行委托,或者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再進行法醫鑒定之后,鑒定所一般會在7到10個工作日內出具法醫鑒定書,通過法醫鑒定書可以確定傷者的多個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鑒定的具體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鑒定的具體程序是:
1、當事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
2、司法鑒定機構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
4、通知時間做鑒定;
5、進行鑒定并出具鑒定意見書。 該內容由 張榮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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