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轉讓收入-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適用稅率。相關規定:
①評估價格是由政府批準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價格;
②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指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③評估費可扣除。在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時候,由政府批準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發生的評估費可以扣除;但個人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進行評估的,評估費用扣除不被允許;
④若是已經繳納完契稅,那么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允許扣除。
一、土地增值稅征收范是什么?
1、一般情況下,土地增值稅會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進行征稅,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稅;
2、土地增值稅既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也對轉讓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著物產權的行為征稅。
3、土地增值稅只對“有償轉讓”的房地產征稅,對以“繼承、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不予征稅。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行為主要包括兩種:
①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將房產、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者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
②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
二、什么是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去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納稅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稅對象是指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所取得的增值額。土地價格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等支出后的余額。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實際上就是反房地產暴利稅,是指房地產經營企業等單位和個人,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在房屋銷售過程中獲得的收入,扣除開發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費。當前中國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對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無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額大于20%未超過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200%的部分,則要按60%的稅率進行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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