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上班時間暈倒不屬于工傷,按照法律也不能認定是工傷。如果勞動者暈倒后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那么就可以視為是工傷。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由于勞累過度,體力跟不上,從而導致頭暈目眩、冒虛汗、繼而暈倒的,那么這些情況也不會影響工傷認定。
一、中暑工傷昏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中暑工傷昏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患有職業病的可認定為工傷,《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意見稿也明確指出,勞動者因高溫作業引起中暑的,經診斷為職業病、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因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符合規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此外,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因此,在高溫環境下勞動引發的中暑應該屬于工傷。
如果要享受工傷待遇,須通過四步走:
1、申請職業病診斷;
2、申請工傷認定;
3、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4、申請工傷待遇。
二、工傷鑒定有時間限制嗎
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鑒定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如果職工在工作的時候發生了意外的,那么用人單位可以在一個月之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就可以收到工傷起的在一年之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時限的,勞動部門不會再受理。所以,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需要及時向勞動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三、工傷公司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工傷職工因工負傷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如果申請工傷認定,主張工傷待遇,那么依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需要承擔以下責任:1、用人單位如果未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那么,自事故發生之日起至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逾期申請工傷認定之日時,已經發生的所有工傷待遇,比如工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均由該用人單位自行負擔,工傷保險基金不在予以核報;2、如果用人單位未給職工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的,那么,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受傷職工依法應享有的所有工傷賠償項目,應由該用人單位全額承擔;3、用人單位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但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仍應自行承擔的相關項目,比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應領取的傷殘津貼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即便繳納了社保,用人單位也是這些費用的承擔主體。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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