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侵犯版權了,你在推廣別人的作品的時候,是否有版權,還有抖音上做自媒體,不是用來營銷的,自媒體是給社會貢獻有價值的輸出,平臺才會給到你流量,而不是一味著自己嗨,發推廣發廣告,發大眾不喜歡的作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五條 侵權行為有:(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七)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的八)其它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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