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但單獨約定試用期的情況下,試用期不成立,按正式期計算,享有正式期的權利與義務,試用期計入勞動合同期。勞動合同期限不同,試用期的時長也有所限制: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轉正后沒有簽訂新的合同,也可以視為轉正。
法律分析
轉正后沒簽合同算轉正。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單獨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按正式期計算,享有正式期的權利與義務,試用期計入勞動合同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拓展延伸
轉正是否需要簽署合同?
轉正是否需要簽署合同,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一般來說,轉正通常需要簽署合同作為雇傭關系的正式確認和保障。合同中會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薪酬、工作職責、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內容。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存在沒有簽署合同而轉正的情況。這可能是因為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口頭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書面確認。盡管如此,建議在轉正前盡量與雇主協商并簽署合同,以確保雙方權益的明確和保障。簽署合同可以避免潛在的糾紛和誤解,為雙方提供更好的法律保護。因此,雖然轉正可能不一定非要簽署合同,但簽署合同仍然是一種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做法。
結語
轉正后是否需要簽署合同,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轉正通常需要簽署合同以確保雇傭關系的正式確認和保障。合同會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薪酬、工作職責、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內容。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存在沒有簽署合同而轉正的情況。盡管如此,建議在轉正前盡量與雇主協商并簽署合同,以確保雙方權益的明確和保障。簽署合同可以避免潛在的糾紛和誤解,為雙方提供更好的法律保護。因此,雖然轉正可能不一定非要簽署合同,但簽署合同仍然是一種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做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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