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贍養父母的子女可以繼承遺產,但是子女可能會少分到或者分不到父母的遺產。法律規定,只要父母沒有立遺囑、遺贈協議排除子女的繼承權,子女就可以繼承財產。只是在繼承遺產時,對于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繼承人,應當不分得或者少分得被繼承人的遺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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