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商賣安置房是不是違法
1、開發商賣合法建造、能自由轉讓的安置房是合法的。我國法律規定了不得轉讓的房產情形,有: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有爭議的、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等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安置房是否可以辦房產證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