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完全產權的回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剡w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并對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
依法登記的房屋,其權利受我國法律的保護,而其它任何房產證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質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說,如果拆遷安置房有相關法律證件,其交易與普通房屋沒有任何差別。
回遷安置房的類型:
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相關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一、安置房如何交易?
1.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房屋產權是屬于被安置人個人的。
2.如果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拆遷的情況,這類安置房與商品房是沒有區別的,都是被安置人的個人財產,在上市交易方面沒有限制。
3.安置房的上市交易與普通商品房是有區別的,在取得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權證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上市交易。
4.安置房交易需要注意看房屋產權證(或土地證)上土地取得方式是劃撥還是出讓,若為劃撥取得,在房屋交易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若為出讓取得則不需要。
5.按照《民法典》規定,安置房在沒有取得完全產權的情況下,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在買賣安置房時要注意查清拆遷前的產權性質,查看產權證,產權期限,辦理公證手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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