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或者終止履行合同的條件如下。首先如果雙方的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或者合同已經解除,則可以終止履行合同。其次當債權人免去債務人全部或者部分債務時,全部或者部分合同終止。然后如果債權和債務歸于一人時,則可以終止履行合同。如果債務人沒有明確的證據,來證明已經終止履行合同,則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