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在建房被違法強拆可向公安報警,收集證據并申請信息公開揭示違法點。被合法強拆應依法改正。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行政機關可以強制拆除違法建筑。被征收人若不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又不搬遷,征收決定的政府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
農民在建房被違法強拆可以向公安報警,注意收集相關違法拆遷證據,通過申請信息公開收集拆遷程序操作中的違法點,被合法強拆應當按照有關要求依法改正。
法律客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拓展延伸
自建房被強拆,如何保護合法權益?
當自建房面臨強拆威脅時,保護合法權益的關鍵在于采取合適的法律手段。首先,及時咨詢專業律師,了解自身權益和法律保護途徑。其次,收集證據,包括房屋證明、建設材料等,以證明自建房的合法性。同時,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了解拆遷程序和規定。若發現程序存在問題,可以提出異議并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此外,可以尋求媒體關注和社會支持,增加輿論壓力。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避免使用暴力手段,通過合法途徑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結語
農民在建房被違法強拆時,應當保持冷靜并采取合適的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權益。首先,及時咨詢專業律師,了解法律保護途徑。其次,收集相關證據,以證明自建房的合法性。同時,與相關部門溝通,了解拆遷程序和規定。若發現程序存在問題,可以提出異議并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此外,可以尋求媒體關注和社會支持,增加輿論壓力。最重要的是,避免使用暴力手段,通過合法途徑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章 補 償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章 補 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辦理,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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