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可以給對方。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沒有能力可以撫養孩子,那么可以先和另一方協商變更孩子撫養權,如果另一方不同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那么該方可以到管轄區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根據雙方的條件對撫養權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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