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和值班的區別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0:13:31
加班和值班的區別是什么?
法律分析。所謂加班,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本職工作。而值班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具體是指職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的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的責任。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六條&;#160;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導讀法律分析。所謂加班,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本職工作。而值班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具體是指職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的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的責任。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六條&;#160;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法律分析:
所謂加班,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本職工作。 而值班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具體是指職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的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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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和值班的區別是什么?
法律分析。所謂加班,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本職工作。而值班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具體是指職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的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的責任。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六條&;#160;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