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翻建不需要證明怎么辦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0:13:48
農村房屋翻建不需要證明怎么辦
農村房屋翻建一般不需要辦理手續,但在未擁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重新辦理用地手續。翻建的房屋必須建造合法、符合當地標準,同時報經集體經濟組織批準同意?!痉梢罁?;《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第六十二條;
導讀農村房屋翻建一般不需要辦理手續,但在未擁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重新辦理用地手續。翻建的房屋必須建造合法、符合當地標準,同時報經集體經濟組織批準同意?!痉梢罁?;《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第六十二條;
農村房屋翻建一般不需要辦理手續,但在未擁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重新辦理用地手續。翻建的房屋必須建造合法、符合當地標準,同時報經集體經濟組織批準同意。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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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翻建不需要證明怎么辦
農村房屋翻建一般不需要辦理手續,但在未擁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重新辦理用地手續。翻建的房屋必須建造合法、符合當地標準,同時報經集體經濟組織批準同意?!痉梢罁?;《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第六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