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未婚流產可以享受生育保險的流產假,但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險的其他待遇,例如不能享受檢查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以及工資等相關生育保險待遇。而之所以不能享受生育保險的其他待遇,首先是因為未婚生子是不在計劃內的生育,它不符合國家、省、市的生育政策,其次是因為流產報銷需要提供結婚證,所以根據相關規定,只能享受無薪流產假。
生育險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分為產假、生育津貼以及醫療服務。產假是指職工女性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生育津貼是指職工婦女因生育后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從事有報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斷,及時給予定期的現金補助,以維護和保障婦女及嬰兒的正常生活。而醫療服務,則是指由醫院、開業醫生或助產士為職工婦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產后的醫療照顧,以及必須的住院治療。
由上可知,只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不合法生育的,享受產假98天,但是公司可以不用給工資;生育津貼也是合法生育去報銷才有的,一般都是當地生育聯網報銷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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