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詢問是不意味著維持原判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7:41:37
二審詢問是不意味著維持原判
一、二審詢問是不意味著維持原判。1、二審詢問并不意味著維持原判。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詢問只是調查的程序,并不意味著維持原判。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導讀一、二審詢問是不意味著維持原判。1、二審詢問并不意味著維持原判。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詢問只是調查的程序,并不意味著維持原判。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一、二審詢問是不意味著維持原判
1、二審詢問并不意味著維持原判。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詢問只是調查的程序,并不意味著維持原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二、二審維持原判是當庭宣判嗎
二審的時候,如果開庭審理可以維持原判,可以當庭判決,也可以擇日審判再判決,具體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當庭宣判是特例,擇日宣判才是正常。無論二審、一審還是再審、如果當庭宣判、不需要擇日再審判、只需要擇日發判決書,當庭不宣判、擇日直接拿判決書。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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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詢問是不意味著維持原判
一、二審詢問是不意味著維持原判。1、二審詢問并不意味著維持原判。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詢問只是調查的程序,并不意味著維持原判。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