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清算后發現新資產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7:56:40
企業破產清算后發現新資產
法律分析:企業法人符合破產條件,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還債;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債務不再償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導讀法律分析:企業法人符合破產條件,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還債;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債務不再償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法律分析:企業法人符合破產條件,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還債;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債務不再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p>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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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清算后發現新資產
法律分析:企業法人符合破產條件,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還債;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債務不再償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