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復核程序修改為審判程序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7:58:09
死刑復核程序修改為審判程序是什么
其次,按照現代程序正義的司法理念,一個完整的司法程序最低的要求應當有承擔利益的當事人全部參加訴訟;基本要求是應當充分保障訴訟當事人行使訴求的權(力)利。但是,根據刑訴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死刑復核程序之中,僅僅規定了具有死刑復核權的法院提押被告人、查閱相關卷宗即可以核準,并沒有明確規定復核程序之中應當開庭,讓控、辯雙方同時到庭進行質證、辯論。雖然,假如控方以抗訴的方式引起再審程序之后控方當然地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復核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在復核時通知控方參與,但控方抗訴引起的再審并非死刑復核程序。這些按照現代程序正義理念控方作為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參與訴訟在刑訴法與司法解釋之中并沒有予以具體的規定,從而導致了在復核之中是否由控方參與完全取決于復核機關自身的意愿
導讀其次,按照現代程序正義的司法理念,一個完整的司法程序最低的要求應當有承擔利益的當事人全部參加訴訟;基本要求是應當充分保障訴訟當事人行使訴求的權(力)利。但是,根據刑訴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死刑復核程序之中,僅僅規定了具有死刑復核權的法院提押被告人、查閱相關卷宗即可以核準,并沒有明確規定復核程序之中應當開庭,讓控、辯雙方同時到庭進行質證、辯論。雖然,假如控方以抗訴的方式引起再審程序之后控方當然地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復核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在復核時通知控方參與,但控方抗訴引起的再審并非死刑復核程序。這些按照現代程序正義理念控方作為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參與訴訟在刑訴法與司法解釋之中并沒有予以具體的規定,從而導致了在復核之中是否由控方參與完全取決于復核機關自身的意愿
其次,按照現代程序正義的司法理念,一個完整的司法程序最低的要求應當有承擔利益的當事人全部參加訴訟;基本要求是應當充分保障訴訟當事人行使訴求的權(力)利。
但是,根據刑訴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死刑復核程序之中,僅僅規定了具有死刑復核權的法院提押被告人、查閱相關卷宗即可以核準,并沒有明確規定復核程序之中應當開庭,讓控、辯雙方同時到庭進行質證、辯論。雖然,假如控方以抗訴的方式引起再審程序之后控方當然地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復核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在復核時通知控方參與,但控方抗訴引起的再審并非死刑復核程序。這些按照現代程序正義理念控方作為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參與訴訟在刑訴法與司法解釋之中并沒有予以具體的規定,從而導致了在復核之中是否由控方參與完全取決于復核機關自身的意愿。而缺少了利益直接受益者的控方參與,死刑復核程序顯然并非一個完整意義上的司法程序。因此,在刑訴法中,應當將死刑復核程序明確規定為審判程序,由控、辯雙方充分地行使訴權,從而保證死刑案件中的公平、公正。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死刑復核程序修改為審判程序是什么
其次,按照現代程序正義的司法理念,一個完整的司法程序最低的要求應當有承擔利益的當事人全部參加訴訟;基本要求是應當充分保障訴訟當事人行使訴求的權(力)利。但是,根據刑訴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死刑復核程序之中,僅僅規定了具有死刑復核權的法院提押被告人、查閱相關卷宗即可以核準,并沒有明確規定復核程序之中應當開庭,讓控、辯雙方同時到庭進行質證、辯論。雖然,假如控方以抗訴的方式引起再審程序之后控方當然地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復核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在復核時通知控方參與,但控方抗訴引起的再審并非死刑復核程序。這些按照現代程序正義理念控方作為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參與訴訟在刑訴法與司法解釋之中并沒有予以具體的規定,從而導致了在復核之中是否由控方參與完全取決于復核機關自身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