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成年女性與未成年男性發生性關系,該男性是未滿14周歲的男性,則該女性成立強制猥褻兒童罪。如果是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男性,則不構成犯罪。強奸男人犯強制猥褻、侮辱罪。這兩種罪名,根據強奸的男子的年齡來認定。如果是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那么構成強制猥褻兒童的罪名,如果是滿足十四周歲的男子,那么就構成侮辱罪。強制猥褻罪適用于強制猥褻他人的犯罪,“他人”是指年滿14周歲的男性和女性。強制侮辱罪適用于強制侮辱婦女的犯罪,主要是指對婦女實施猥褻行為以外的、損害婦女人格尊嚴的淫穢下流、傷風敗俗的行為。對于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一、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2、主觀要件:故意,通常表現出刺激或者滿足行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傾向,但不具有強行奸淫的目的(對男童和男性的猥褻包括奸淫行為);
3、客體要件:侵犯了社會對自然人的性羞恥心合法的保護:
4、客觀要件: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
二、強制猥褻罪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1、犯強制猥褻罪的犯罪分子,依據刑法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此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應當從重處罰。
2、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不管是強奸女性還是猥褻男性,這都是違法的行為。猥褻未成年人的量刑標準至少也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強奸罪的量刑標準在3~10年的有期徒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十七條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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