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死刑申訴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7:56:56
二審死刑申訴
二審判死刑后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二審死刑申訴流程如下: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3、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規定期限內提出答辯狀。4、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導讀二審判死刑后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二審死刑申訴流程如下: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3、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規定期限內提出答辯狀。4、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二審判死刑后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二審死刑申訴流程如下: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3、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規定期限內提出答辯狀;
4、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有權向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或者控告。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或者控告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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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死刑申訴
二審判死刑后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二審死刑申訴流程如下: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3、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規定期限內提出答辯狀。4、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