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債務人 的法律責任: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 民事責任 ,等等。 二、管理人的法律責任:管理人未依照破產 法規 定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處以罰款;給 債權人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三、刑事責任。
根據《 企業破產法 》第126條規定:有義務列席 債權人會議 的債務人的有關人員,經人民法院 傳喚 ,無正當理由拒不列席債權人會議的,人民法院可以 拘傳 ,并依法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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