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一、申領生育津貼需要結婚證嗎?
需要,申請生育津貼,只需要提供一本結婚證就行了。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夫妻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攜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
4、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實名制銀行結算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上海銀行、建設銀行、浦發銀行、郵政儲匯局其中之一);
6、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對于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對于外省市戶籍的生育婦女,需攜帶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證明;
(3)對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婦女,需攜帶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或順產)的出院小結和小孩《出生醫學證明》;
(4)對于男方為軍人的,需攜帶《士兵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5)對于符合計劃內生育第二個孩子,需攜帶經市或區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再生育子女告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生育保險報銷申請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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