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生育津貼,必須要結婚證。生育津貼是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是對女職工收入損失的現金補償,目的在于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計發。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一、生育津貼的領取方式
1.懷孕后,帶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登記。確定產檢和生小孩的醫院。
2.注意需要辦理準生證。
4.生育時,將就醫登記表帶到醫院。這樣使得社保局、醫院核對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險結算。
5.生小孩后,辦理獨生子女證,帶就醫登記表、出院小結(蓋公章),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由單位經辦員到社保局申請,申領生育津貼。
二、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
生育津貼領取的具體條件可能會因應地區不同而有所區別,大體上領取條件是這樣的:
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①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②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險是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基本權益,其根本目的是對女職工基本生活進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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