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實行二審終審制,除最高院的一審判決為終審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不作為終審。一審案件可以上訴,由二審法院審查后確定是否維持原判、發回重審或改判。二審案件提起上訴后,不能再上訴。已經終審判決的案件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可進行申訴。
法律分析
首先確定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的是一審案件還是二審案件:
1、如是一審案件,可以上訴。
2、如是二審案件,不能再上訴。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
(1)一審案件可以上訴:
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不能上訴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裁定均不作為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服地方法院(包括地方中院、高院)一審判決或裁定的,均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由二審法院審查案件卷宗,確定是否維持原判或者發回重審或者改判。
(2)二審案件不能再上訴:
如提起上訴后,當事人對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不服的,不能再提起上訴。
(3)對已經終審判決,案件就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的稱之為“申訴”,不是上訴,根據我國訴訟法的規定,案件被告兩審終審制。
拓展延伸
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后,被告方是否有其他法律救濟途徑?
在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后,被告方仍然可以尋求其他法律救濟途徑。一種可能的途徑是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以期望在最高法院得到更有利的判決結果。此外,被告方還可以考慮申請再審,如果能夠提供新的證據或者發現原判存在重大錯誤,再審程序可能會重新審理案件并作出新的判決。此外,根據特定情況,被告方還可以嘗試其他法律救濟途徑,比如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然而,具體適用的法律救濟途徑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和適用的法律規定,被告方應當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具體的法律建議。
結語
經過一審的案件可以進行上訴,而經過二審的案件則不能再上訴。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度,除最高院的一審判決為終審判決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都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將審查案件卷宗,決定是否維持原判、發回重審或改判。對于已經終審判決的案件,當事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訴,而不是上訴。在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后,被告方仍可尋求其他法律救濟途徑,如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申請再審或嘗試其他法律救濟途徑。具體情況應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具體法律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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