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與生前贈與,都是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兩者有相同處,但兩者的差別也十分明顯。遺贈是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財產于死后贈送給受遺贈人。而生前贈與在財產交付或者登記之時就已經生效了,不用等到贈與人死亡。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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