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婚的要等一個月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8:44:08
現在離婚的要等一個月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是雙方自愿協商離婚,只要雙方達成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確定當事人是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導讀視情況而定,如果是雙方自愿協商離婚,只要雙方達成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確定當事人是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視情況而定,如果是雙方自愿協商離婚,只要雙方達成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確定當事人是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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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離婚的要等一個月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是雙方自愿協商離婚,只要雙方達成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確定當事人是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