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破產流程:
1、成立清算組,并對清算組備案;
2、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4、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5、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6、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會確認。
一、公司解散,股東如何清算
股份公司解散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清算:
(一)成立清算組。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二)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開展以下業務: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4、分配剩余財產5、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3、應繳納的稅款4、清償公司債務。
(五)公司財產分割。
清算組在支付了上述幾項費用,如果仍有剩余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權分配)。
(六)注銷執照。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公司法》中規定企業清算分配剩余財產要交稅嗎
《公司法》中規定企業清算分配剩余財產是要交稅的。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企業進行清算,大致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1、組建清算組
結算事由出現之日起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2、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通知、公告債權人
債權人應自接到通知書之日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向清算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其債權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5、清償企業債務
公司財產按照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公司債務的順序,清償公司債務。
6、分配剩余財產
公司財產在清償上述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比例分配給股東
7、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三、個人獨資公司注銷的程序
1、由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公司歇業后未注銷登記,也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公司和清算主體為共同訴訟主體;公司歇業后,被登記主管部門注銷登記,但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負有清算之責的主體為訴訟主體。因此,只有經過合法的清算、注銷程序,公司才能從法律意義上消滅,公司及負有清算責任的清算主體才能免除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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