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要將政府審定的小區規劃等附在合同上,開發商不得擅自修改調整規劃。在與購房者簽訂合同后,開發商對該商品房所屬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進行調整涉及修改強制性指標的,修改道路系統、建筑和綠地布局、豎向設計、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層數、高度、退讓距離和建筑間距的,修改其他直接涉及利害關系人重大利益關系的內容的,應當報經原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開發商在依法申請規劃修改前,要書面通知購房者。
除了因國家政策調整導致需按國家新政策調整設計的等5種情況外,開發商應當先暫停預(銷)售,并取得該房地產項目全部已預(銷)售單元購房者和建設項目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意見。開發商未依法通知購房者并取得同意意見的,購房者可書面通知開發商,進行退房。
開發商必須在退房通知送達15日內退還已付的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購房者付款之日起計算利息(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同時,開發商按照全部房價款的10%向購房者支付違約金。如果購房者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開發商按簽約時雙方約定的條款,賠償損失。
一、什么是合同變更
合同變更是在不改變主體而使權利義務發生變化的現象。合同變更不僅在實踐中司空見慣,也是合同制度的重要內容。我國《民法典》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二、合同變更的類型
合同的變更屬于法律關系的變更,遵循法律關系變更的一般規則,即合同的變更由法律規范所規定的一定的法律事實所引起,包括法律行為以及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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