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可任意到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計劃生育委員會申請辦理,領取生育證發放登記表按實際情況進行填寫。并由夫妻雙方所在地村(居)委會或街道辦蓋章確認,有工作單位的給工作單位確認。登記填寫完成之后,攜帶辦理材料到計生委窗口提交材料,等待審核。資料確認屬實無誤的,一般都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辦理下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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