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面向社會招錄的部隊文職人員,是非現役人員,屬于聘用制度,無軍籍,所以不存在轉業安置的問題。聘用前要經過全軍統一考試,考試合格者,部隊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3-5年聘用合同。軍隊文職雖然屬于聘用制,沒有軍銜,但是他和現役軍人一樣有著很好的發展通道,可以晉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職人員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文職人員晉升崗位等級,在現等級崗位任職的最低年限:
①管理崗位——局級正職、局級副職分別為5年級正職至科級正職分別為4年級副職以下分別為3年。
②專業技術崗位——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分別為4年、4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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