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協議指的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7:15:43
效力待定協議指的是什么?
律師解答。主要指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合同有效,純獲利或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1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權利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必須經過被代理人追認,才能對被代理人產生法律拘束力,否則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月內予追認?!痉梢罁?。
導讀律師解答。主要指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合同有效,純獲利或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1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權利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必須經過被代理人追認,才能對被代理人產生法律拘束力,否則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月內予追認?!痉梢罁?。
律師解答:
主要指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合同有效,純獲利或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1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權利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必須經過被代理人追認,才能對被代理人產生法律拘束力,否則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月內予追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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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協議指的是什么?
律師解答。主要指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合同有效,純獲利或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1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權利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必須經過被代理人追認,才能對被代理人產生法律拘束力,否則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月內予追認?!痉梢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