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單位繳費時間):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七條(申報與核定)
繳費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繳費單位的繳費個人人數等有關繳費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的當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變更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繳費單位申報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予以核定。
第八條(單位繳費時間)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繳納方式及繳納期限
繳費人按照現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應繳費額向稅務部門繳費。其中,
企業應于每月15日前向稅務部門繳納當月社會保險費,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政策規定代扣代繳;靈活就業人員按月向稅務部門繳費,稅務部門每月11日、21日集中扣款。
新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帳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二、職工用營業執照補繳社??梢詥??
個體工商戶是可以繳納社保的。這是線下辦手續。
1、個體工商戶社保辦理程序同企業辦理流程基本相同。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社會保險登記內容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辦理好繳費登記手續后,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申報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擴展資料1、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2、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毙畔⒉樵儭贝翱?,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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