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的,應該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是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強奸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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