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一般多長時間出結果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6:50:12
仲裁裁決一般多長時間出結果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為5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為45天-60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因此,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后,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50天之內可以作出仲裁裁決;如果案情復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65天之內作出仲裁裁決。法律依據。
導讀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為5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為45天-60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因此,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后,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50天之內可以作出仲裁裁決;如果案情復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65天之內作出仲裁裁決。法律依據。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為5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為45天-60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 。因此,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后,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50天之內可以作出仲裁裁決;如果案情復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65天之內作出仲裁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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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決一般多長時間出結果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為5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為45天-60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因此,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后,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50天之內可以作出仲裁裁決;如果案情復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65天之內作出仲裁裁決。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