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子女贈與父母房產的行為屬于直系親屬之間的房屋贈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此種情形仍需繳納契稅、轉移登記費及產證印花稅。受贈方主要承擔的稅費為3%-5%的契稅,即贈與房屋稅務核定價的3%-5%,轉移登記費80元,產證印花稅5元/套。
繼承過戶最省錢:在買賣、贈與、繼承三種過戶方法之中,繼承是最經濟快捷的途徑,因為我國還沒有開征遺產稅,辦理繼承過戶只需繳納公證費,其他稅費全免。由于繼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況下才可以實現,所以很多父母都暫時不考慮這種途徑。當然,也有父母考慮得很遠,打算寫下遺囑把房產留給孩子。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規范房屋所有權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三條 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住房登記一套為一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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