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生產的按照生產日期算。2、外購分裝的產品不按照原產品日期,而是按照你分裝的生產日期算。3、組合包裝產品其保質期一般按保質期最短的計算保質期。
法律依據:
《產品質量法》
第三十三條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第三十四條銷售者應當采取措施,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
第三十五條銷售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和失效、變質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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