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個人辭職、單位破產等原因,個人或單位應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停繳、緩繳、賬戶封存申報手續,待恢復正常繳交為止,個人賬戶凍結。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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