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失業金最多可以領幾個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1:53:39
重慶失業金最多可以領幾個月
法律分析:最長領取時間不超過24個月。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1、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二年的為三個月。2、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3、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為九個月。4、累計繳費時間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為十二個月。5、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七年的為十五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導讀法律分析:最長領取時間不超過24個月。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1、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二年的為三個月。2、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3、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為九個月。4、累計繳費時間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為十二個月。5、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七年的為十五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法律分析:最長領取時間不超過24個月。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1、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二年的為三個月。2、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3、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為九個月。4、累計繳費時間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為十二個月。5、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七年的為十五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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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失業金最多可以領幾個月
法律分析:最長領取時間不超過24個月。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1、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二年的為三個月。2、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3、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為九個月。4、累計繳費時間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為十二個月。5、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七年的為十五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