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工傷認定時限還能主張工傷賠付嘛?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9:56:51
超過工傷認定時限還能主張工傷賠付嘛?
律師解答。超過工傷認定時限,不能主張工傷賠付,但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因為用人單位工傷認定申請過期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再次申請工傷認定;非基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主觀原因工傷認定申請過期的,可以延長申請時間?!痉梢罁??!豆kU條例》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申請認定,工會和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為1年。當事人錯過了法定工傷認定時效,不能按 認定工傷,按工傷通過法律渠道獲得救濟。超過了工傷認定時限,不能認定工傷,但是沒有超過民事訴訟時效的,可以按人身損害賠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權利。雖然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也為一年,但是,起起算時間卻與工傷認定時限不同。
導讀律師解答。超過工傷認定時限,不能主張工傷賠付,但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因為用人單位工傷認定申請過期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再次申請工傷認定;非基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主觀原因工傷認定申請過期的,可以延長申請時間?!痉梢罁??!豆kU條例》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申請認定,工會和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為1年。當事人錯過了法定工傷認定時效,不能按 認定工傷,按工傷通過法律渠道獲得救濟。超過了工傷認定時限,不能認定工傷,但是沒有超過民事訴訟時效的,可以按人身損害賠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權利。雖然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也為一年,但是,起起算時間卻與工傷認定時限不同。
律師解答:
超過工傷認定時限,不能主張工傷賠付,但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因為用人單位工傷認定申請過期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再次申請工傷認定;非基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主觀原因工傷認定申請過期的,可以延長申請時間。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申請認定,工會和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為1年。當事人錯過了法定工傷認定時效,不能按 認定工傷,按工傷通過法律渠道獲得救濟。超過了工傷認定時限,不能認定工傷,但是沒有超過民事訴訟時效的,可以按人身損害賠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權利。雖然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也為一年,但是,起起算時間卻與工傷認定時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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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工傷認定時限還能主張工傷賠付嘛?
律師解答。超過工傷認定時限,不能主張工傷賠付,但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因為用人單位工傷認定申請過期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再次申請工傷認定;非基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主觀原因工傷認定申請過期的,可以延長申請時間?!痉梢罁??!豆kU條例》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申請認定,工會和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為1年。當事人錯過了法定工傷認定時效,不能按 認定工傷,按工傷通過法律渠道獲得救濟。超過了工傷認定時限,不能認定工傷,但是沒有超過民事訴訟時效的,可以按人身損害賠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權利。雖然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也為一年,但是,起起算時間卻與工傷認定時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