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依法給予工傷醫療和工傷賠償。因此,對于職工認定是否屬于工傷保險范圍內的案件,是需要通過勞動者傷情鑒定和工傷認定程序進行判別。
但是,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工傷認定過程需要多長時間。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后5日內將有關材料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工傷認定,并通知用人單位和職工。但是實際上,工傷認定的時間還存在著因人員、材料不齊、審批流程長等原因導致的拖延現象。因此,在具體案件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和處理。
法律依據:
1.《勞動法》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依法給予工傷醫療和工傷賠償?!?p>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后5日內,將有關材料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工傷認定,并通知用人單位和職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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