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轉正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9:59:25
員工轉正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一般不需要,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就已經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知,試用期轉正不需要再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為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有關。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沒有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故試用期轉正時不需要再簽勞動合同。法律依據。
導讀法律分析。一般不需要,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就已經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知,試用期轉正不需要再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為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有關。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沒有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故試用期轉正時不需要再簽勞動合同。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
一般不需要,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就已經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知,試用期轉正不需要再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為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有關。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沒有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故試用期轉正時不需要再簽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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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轉正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一般不需要,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就已經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知,試用期轉正不需要再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為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有關。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沒有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故試用期轉正時不需要再簽勞動合同。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