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效力終止的情況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9:58:03
勞動合同效力終止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勞動合同終止:一是勞動合同期滿的二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三是勞動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是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是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六是勞動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合意選擇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欲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于勞動合同期滿前的日向勞動者發出《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提前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勞動者應于收到該通知書的日內(由用人單位確定)填寫續簽意見并交至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逾期未交者,視為拒絕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自然終止,勞動者應停止工作,用人單位將停發與勞動者有關的薪酬福利待遇
導讀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勞動合同終止:一是勞動合同期滿的二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三是勞動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是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是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六是勞動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合意選擇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欲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于勞動合同期滿前的日向勞動者發出《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提前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勞動者應于收到該通知書的日內(由用人單位確定)填寫續簽意見并交至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逾期未交者,視為拒絕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自然終止,勞動者應停止工作,用人單位將停發與勞動者有關的薪酬福利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勞動合同終止:一是勞動合同期滿的二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三是勞動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是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是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六是勞動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合意選擇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欲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于勞動合同期滿前的日向勞動者發出《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提前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勞動者應于收到該通知書的日內(由用人單位確定)填寫續簽意見并交至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逾期未交者,視為拒絕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自然終止,勞動者應停止工作,用人單位將停發與勞動者有關的薪酬福利待遇。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之前完善續簽手續,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完善續簽手續的可以推遲,但至推遲不得超過合同期滿后的日(由用人單位確定)。勞動者的損害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及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應支付的賠償金額,用人單位可從勞動者每月工資中扣除,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勞動者每月工資額的
20,且保證勞動者每月工資余額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況)后,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勞動者應按照約定及用人單位相關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起的日內(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且小于15日),按用人單位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造冊移交用人單位指定人員并簽名確認、雙方還需要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會簽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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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效力終止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勞動合同終止:一是勞動合同期滿的二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三是勞動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是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是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六是勞動者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合意選擇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欲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于勞動合同期滿前的日向勞動者發出《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提前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勞動者應于收到該通知書的日內(由用人單位確定)填寫續簽意見并交至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逾期未交者,視為拒絕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自然終止,勞動者應停止工作,用人單位將停發與勞動者有關的薪酬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