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0:04:33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導讀【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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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