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 公積金提取 審批表》一份(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提取金額暫不填寫) 2、申請人 身份證 (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并加蓋騎縫章)或 臨時身份證 ,二代證正反面均復?。?3、原籍戶口簿(復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4、終止 勞動關系 證明(由繳存單位出具或提供失業、下崗證) 提取 住房公積金 辦理流程 1、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下載《 合肥 市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2、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3、符合提取條件的,在 公積金 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后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 支票 。 提取注意事項 1、委托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 授權委托書 和 代理 人身份證;單位集中統一辦理的,須出具經辦人身份證原件;配偶代辦的需提取夫妻雙方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條件的情況下,已和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的職工,應辦理銷戶提取,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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