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將欠條銷毀就可以了。欠條作為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應當及時收回或者銷毀,以免被債權人以欠條為憑證要求重復還錢。如果借條款項全部還清了,可以采取兩個辦法。一種是將借條收回銷毀;另外一種是讓債權人寫收條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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