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拿手機取證多久歸還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0:02:28
警察拿手機取證多久歸還
如果與犯罪無關的話,三日內就會解除扣押,如果手機里的內容與犯罪相關的話,公安部門是有權不歸還的。如果這個手機是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財產,不得扣押,應當予以登記。相關法律規定,對與案件無關的物品,不得扣押。對扣押的物品,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調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對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對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及時退還;經核實屬于他人合法財產的,應當登記后立即退還;滿六個月無人對該財產主張權利或者無法查清權利人的,應當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導讀如果與犯罪無關的話,三日內就會解除扣押,如果手機里的內容與犯罪相關的話,公安部門是有權不歸還的。如果這個手機是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財產,不得扣押,應當予以登記。相關法律規定,對與案件無關的物品,不得扣押。對扣押的物品,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調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對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對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及時退還;經核實屬于他人合法財產的,應當登記后立即退還;滿六個月無人對該財產主張權利或者無法查清權利人的,應當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如果與犯罪無關的話,三日內就會解除扣押,如果手機里的內容與犯罪相關的話,公安部門是有權不歸還的。如果這個手機是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財產,不得扣押,應當予以登記。相關法律規定,對與案件無關的物品,不得扣押。對扣押的物品,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調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對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對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及時退還;經核實屬于他人合法財產的,應當登記后立即退還;滿六個月無人對該財產主張權利或者無法查清權利人的,應當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刑事案件一般流程是: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偵查權一般由偵查機關行使。偵查機關偵查后認為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與案件一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檢察院接到案件后,將對現有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起訴條件進行審查。如果符合條件,將向法院起訴。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拓展資料:
這個手機如果是您做案的工具,公安機關是可以不歸還的,當事人手機被扣留,當地公安局不給是有可能的,如果該手機作為證據,公安機關可以取證后歸還,如果作為犯罪工具,可以沒收。具體的可以到扣留的公安機關詢問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對與案件有關的需要作為證據的物品,可以扣押;對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財產,不得扣押,應當予以登記。
對與案件無關的物品,不得扣押。對扣押的物品,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調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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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拿手機取證多久歸還
如果與犯罪無關的話,三日內就會解除扣押,如果手機里的內容與犯罪相關的話,公安部門是有權不歸還的。如果這個手機是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財產,不得扣押,應當予以登記。相關法律規定,對與案件無關的物品,不得扣押。對扣押的物品,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調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對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對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及時退還;經核實屬于他人合法財產的,應當登記后立即退還;滿六個月無人對該財產主張權利或者無法查清權利人的,應當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