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需要注意該拆遷項目的房屋拆遷許可證、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注意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的名稱、工商營業執照、稅務證及其他法定資質證書;注意拆遷整體方案;注意征收補償標準;注意征收補償方式;注意協調異議的規定。
一、征地拆遷程序是怎樣的
征地拆遷的程序如下:
1、用地單位(拆遷人)取得征地以及規劃等批準文件,然后經申請由區縣建委發布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公告;
2、拆遷人擬定、報批、公布拆遷實施方案;
3、拆遷人向區縣建委申請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4、區縣建委審核發證,并發布拆遷公告;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6、在公告的搬遷期限內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區縣建委裁決;
7、規定拆遷期限;
8、拆遷結案。
二、工廠拆遷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工廠拆遷不需要交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房屋拆遷稅收政策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現將城鎮房屋拆遷稅收政策通知如下:被拆遷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按照有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免征個人所得稅。被拆遷居民因拆遷再次購房的,交易價款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的,對超過成交價格的部分征收契稅。
三、農村征地補償太低怎么辦?
首先應拒絕在補償協議及相關材料上簽字并拒絕占地(或拆遷)。對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財產征收、征用過程中,沒有按照補償范圍、形式和標準給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補償的錯誤裁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查,啟動再審。
在再審審查和審理中,要注意運用行政和解協調機制、民事調解方式,妥善解決財產紛爭。補償標準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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