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傷應如何進行訴訟
應向勞動所在地的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后的執行,及到人民法院訴訟。
仲裁申訴須提供以下材料:
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二份;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工資清單;
4、其它證據、證明材料(如是工傷賠償,則需提交工傷認定書、傷殘能力鑒定書、病歷卡、傷前十二個月工資清單等。如是開除除名,則需提交開除決定書、除名決定書。如是履行合同,則需提交解除合同證明書、社會養老保險手冊、解約前十二個月工資清單等);
5、勞動合同;
6、根據申訴標的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哪些情形可認定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勞動者在勞動鑒定機構按照工傷鑒定標準認定為工傷后就應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的同時還要注意時效性,以及訴訟的程序問題,如果勞動者受到的影響較大,還要考慮后期工傷治療費的賠付問題以及支付問題,這些問題都是應該在訴訟中重點提出來的問題。 該內容由 鄒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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